证件办理
借书证的办理:
1、在编(册)教职员工持校园卡/一卡通凭人事处的证明、一寸照片(一张)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认证手续。
2、在校生由学校集体办理校园卡/一卡通,丢失补办及挂失在办公楼一楼卡务中心处办理手续并到图书馆一楼大厅咨询处认证。
3、本市市民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薄、军人证、护照)、填写《读者办证登记表》,并交纳相应图书押金到图书馆一楼大厅咨询处办理图书借阅证。
4、各类短训班学员、进修生及其他人员可以办理临时借书证,办证时预付押金(结束时退还)和单位证明及报名照即可,由所在学院向图书馆办公室统一办理。
借书证丢失:
读者遗失借书证应及时向图书馆出纳台办理挂失手续或相应的补证手续(补证处在办公楼一楼卡务中心),以避免图书被人冒名借出,使您的利益受到损失。借书证找到后,凭借书证及学生证解除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