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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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读者利益,保持良好的环境和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借阅证或其他个人证件入馆;各类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二、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图书馆区域进行宗教活动。

三、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

四、进入图书馆请注意衣着整齐,请勿穿背心、拖鞋及短裤入馆。

五、书包等私人物品存放于寄包箱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占用寄包箱隔夜存放各种物品。

六、请保持馆内安静:入馆请关闭手机,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在馆内请轻声说话,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七、请保持馆内整洁:禁止在馆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将食物和饮料带入馆内。

八、举止文明礼貌,请勿抢占座位。

九、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禁止圈划、撕、剪或污损书刊;禁止涂抹、刻划和破坏馆内电器、桌椅及其他公共设备。

十、严禁在馆内张贴广告或散发宣传资料等与图书馆无关的商业活动。

十一、请勿用公共查询机做与查询文献信息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