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图书馆捐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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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图书馆热情欢迎并真诚征求本校师生、校友、团体机构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特别是有关河南人文历史等地域特色鲜明的地方文献。捐一份书香,留一份真情,丰富我馆馆藏的同时,也能泽被广大学子。平顶山学院图书馆将向捐书达到一定数量的捐赠人出具捐赠证书,并在图书馆主页予以公布。由于图书馆馆藏范围和空间的限制,图书馆会对捐赠图书进行选择,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为正式出版物(酌情接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如地方志)。

3.内容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读者利用。

4.私人收藏的古籍、善本或有收藏价值的手稿等。

5.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复本量以1-4册为宜。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图书不纳入馆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非正式出版物。

3.严重破损图书。

4.内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内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内容陈旧,基本不具备学术价值的图书。

6.原则上不接受宗教类或涉宗教相关内容的图书捐赠,确有入藏价值的,需经图书馆领导审核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纳入馆藏。

三、平顶山学院图书馆对捐赠图书的处理: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4.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四、平顶山学院图书馆对不适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图书的处理办法:

1.具有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本校师生或其他图书馆。

2.盗版及残旧图书送废品收购站。

五、联系方式 :

1.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或邮寄至平顶山学院图书馆。

2.若捐赠者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人协助解决运输问题。


3.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平顶山学院图书馆。

邮政编码:467000

联系电话:0375-207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