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发展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适宜性分区
摘要:
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简称“三规”)是我国目前主要空间规划。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建设用地的扩张,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加深。五年发展规划周期短,对这两个规划的战略指导作用较弱。而且主体功能区划提出后,增加新的空间布局和调控手段,进一步加剧混乱的空间衔接关系。“三规”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各成一体,各类规划内容没有明确分工,相互交叉,界限模糊,在编制、实施、技术标准上都存在不协调,不仅难以保障各类规划能完整执行和实施,而且可能造成空间开发不连续和破碎。因此,必须加快规划协调步伐,理顺“三规”之间的衔接关系。
本论文将着重研究各类规划间的协调可行性和路径问题。在研究国内外规划协调的基础上,提出规划协调性、一致性、互补性、可持续性的四大目标。通过博弈分析,辩证看待“三规”目标、内容以及实施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提出加强部门相互合作与协调,参与其他规划编制,推动实现规划协调目标的结论。通过进一步深入分析和寻找合作协调的基础,提出空间均衡发展塑造空间分工与协作格局,辨认地域功能基本属性,促进区域分工合作和资源空间合理配置。而适宜性分区是科学划分功能区空间的有效手段,为有序区域发展格局提供依据和开发框架。
以无锡市区为案例,分析“三规”在发展目标、用地与人口规模、空间布局和重点发展区的矛盾。运用情景分析法方法,对假定三种不同方式的规划协调方案从规划权威性、内容涵盖性、部门管理职能与地位等方面进行比较评估,表明以发展规划为主导的方案具有明显的协调能力,但在某些方面存在较大缺陷,如无法解决用地规模的矛盾,而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主导的方案在用地规模等方面具有优势,但协调力不足。综合考虑选择发展规划为主协调其他规划,并结合法律规范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分析和明确“三规”之间的定位:即以五年发展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支撑,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协调层次。根据各规划的定位,负责相应领域的内容。“三规”分工概括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定目标”,主体功能区划“定方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指标”和城市总体规划“定坐标”。将主体功能区规划,特别是其中适宜性及空间分区的内容,作为协调五年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内容的主要载体。而适宜性分区作为县市层面主体功能区划的落实细化,充分发挥规范空问开发的中介作用。同时,对规划编制的基期年和目标年予以规范化、制度化。在确定规划分工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间协作,实行部门的职能捆绑,使各部门保持统一立场,平衡各部门的规划权限。
论文最后从协调体系、评估监督体系、保障体系组建规划协调措施,建立横向协调制度,强化规划编制、审批、实施过程的协调,成立相应的规划协调机构,并对各个过程的协调实行监督和评估,加快完善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条例制定,切实有效推进规划协调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