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土地利用规划
实施评价
效益评价
指标体系
泸定县
摘要: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一种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对协调人地关系、缓解土地利用矛盾和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的背景下,对上一轮(1997—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规划实施评价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有助于及时发现上轮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为下轮规划修编提供指导和借鉴,起着不可替代的承前启后作用;另一方面丰富和完善了土地利用规划学理论方法体系,推动了土地科学的发展。
本论文以泸定县为实证进行土地规划实施评价研究,根据泸定县土地变更数据及各项统计资料,采用多指标法和模糊层次分析法,分析了泸定县1996年至2005年之间的土地利用现状及利用变化,建立了规划实施效力评价和规划实施评价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规划实施评价研究。
(1)通过建立规划实施效力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指标对比,得出每个具体评价指标的实现率,来说明整个规划实施的执行结果;并通过选取特定指标来研究泸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度分析,得出结果:
在总量指标中,泸定县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都为负向型指标,超出规划范围,这主要是由于退耕还林的国家政策;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颊和建设用地总规模面积都是正向性指标,除园地面积指标实现率过低,其他都基本达到规划的确定值。
在增量指标中,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以及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指标都是正向性指标,前两者基本控制在规划范围内,由于资金及自然条件限制,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规模没有达到规划要求,尚未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在效率指标中,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正向性指标,基本达到规划要求。
本论文主要选取了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以及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面积这三个方面来研究泸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度分析,从数据上来看:
由于退耕还林,耕地保有量极快减少,1998年就突破了目标年指标值,耕地保有量指标执行力度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指标执行力度一般,但还在规划范围之内;
而由于土地开发数量很少,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指标执行力度差,但在2001年后,由于土地整理工作的展开,指标执行力度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
因此,由于泸定县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上轮规划确定的目标值已经被基本突破,规划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修编。
(2)通过建立规划实施效益评价指标体系,采取特尔斐法寻求专家意见来确定各项指标权重,运用基于模糊一致举证的模糊层次分析法,得出效益评价分值,从数据上来看,泸定县总体规划实施效益情况较好,经济效益总值逐年增长,2004年达到最高;社会效益总值同样逐年增长,2004年数值最高;生态效益总值同样也是2004年最高。因此,根据综合得分值,本文认为1996—2005年泸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效益情况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2004年效益最好,2005年有所回落,规划促进了泸定县区域经济发展,提升了泸定县生态效益,增长了社会效益,所以说规划是有所成效的。
最后根据规划实施情况,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总结了论文的一些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