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土地利用规划
城市规划
建设用地
图斑差异性
摘要:
长期以来,各类规划内容相互冲突,地类审批手续繁杂,特别是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间长期存在用地分类标准、数据格式、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差异,成为多部门规划无法正真合一的重要障碍。本文在研究国内外城乡用地分类标准、空间规划差异的基础上,在鹰潭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契机下,以鹰潭市中心城区为研究范围,基于对鹰潭市中心城区现行规划数据,主要对“两规”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图斑差异性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基于图斑差异性分析的鹰潭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研究结果如下:(1)统一城乡用地分类体系研究:针对鹰潭规划情况,在维持总体用地分类原则的基础上,分别对土地利用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城市用地分类(1990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与2011年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标准进行分析,针对部分争议用地分类做出调整;(2)差异底图研究:针对鹰潭市现有两规数据格式、地图投影、规划底图、规划规划调入调出问题等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统一数据格式标准,矢量数据格式统一为SHP格式,西安80坐标系、黄海高程系,栅格数据为JPG格式,为规范数据形成一套完整的衔接方案;(3)鹰潭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图斑差异性分析:分别提取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图斑,根据两个规划建设用地边界的不同,提取差异性图斑,发现差异形成的原因主要有:坐标系转换误差、数据格式转换误差、用地分类标准差异、现状调查时点差异、城市发展方向差异、部门落实情况差异;(4)基于图斑差异性的鹰潭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进一步分析差异性图斑产生的原因,根据城市发展与规划需求对差异性图斑进行调整并提出规划调整意见。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划入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为7683.3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1388.53公顷,限制及禁止建设区面积分别为6029.18公顷和44.72公顷。展望至2030年,允许建设区规模为8705.2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1529.04公顷,限制及禁止建设区面积分别为4866.82公顷和44.72公顷。